这两天,《都挺好》这部剧刷屏了,其中让小编印象深刻则是苏大强看好的房子,因为没有交意向金,结果却被别人买走了。
大概内容是:苏大强和大儿子苏明哲看好了怡和苑那套房子,准备去中介交定金的,却被中介告知这套房子已经卖出去了。中介解释,这套房子,户型比较稀缺,房子比较抢手,已经有客户提前交了意向金了。苏大强很很生气,觉得买个房子磨磨唧唧的,意向金也不交,最后到手的房子被别人买走了。
意向金在二手房买卖中很常见,正常情况下,在看过房子后,还没谈价,中介会让买房人交一个意向金,如果谈成了,中介就把钱给房东,转为定金;如果双方没有谈成,则由中介退给买房人。
艺术源于生活,高于生活。太真实了!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这样的事情,买房总是犹豫不决,拿不定主意,没有交意向金,导致最后看好的房子被别人买走了。
一个中介朋友就跟小编透露这样的事情:一个客户要买房投资,房东也是诚心要卖的。第二天客户就过来看房,看了两个房子,一个是72平的,一个是65平的。客户想要65平的房子,房东的报价是70万,这边可以交个1万的意向金,我们可以帮他谈到你心理的价位的就签合同,后来说跟自己老公商量商量,如果可以的,明天早上直接带首付款找房东,把房子定下来,意向金先不交。当时我们就劝她先交个意向金,表达一下诚意。第二天她就带首付款带来,等到下午两点的时候,房东说他房子刚刚被人买了70万,刚刚谈好定下了。
当时客户很生气,觉得不可能,肯定是我们想卖高价才会这样交的,我们就说,你意向金也没交,房东卖房,谁付这个钱,房子就是谁的。
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或者说诚意金,是购买房屋的意向。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,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,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诚意金。
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,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,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,自动转化成定金,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。定金协议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,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,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。
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,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;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
如果房东签收你的意向金后,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,就算有其他客户出的价格比你高,房东也不能反悔,否则就要双倍返还,这对房东是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制约。
买房子不仅仅只有价格一个因数,还有付款方式、付款时间、家具家电、维修基金等多方面的因数,任何一项因数都有可能导致最终的不成交,因此事先要以书面的形式(意向金协议或买卖居间协议)确定下来,而签订书面形式的前提就是要购买方支付意向金,以免房东谈到中途反悔。
意向金、定金、和订金的区别
那么何为意向金?意向金是表明购房意向并附有条件的定金。一般情况下,购房者在有购买意向后,通过中介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,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。买卖双方没有达成一致,意向金是随时都是可以退的。
记住,意向金在中介手里的是意向金,如果到了房东那里就变成定金了,后期如果不买房了,定金不一定能拿回来的。
很多人都弄不明白定金和订金的区别,定金和订金最简单的区别就是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应,只能算做是预付款,如果买房,订金冲抵房款,如果不买,可以退。而定金是则相当于一种担保的方式,如果交了定金就说明保证会履行相应的条款,因此,如果买家反悔,卖家有权不返还定金。
简单一句话总结就是,意向金和订金都是可以退的,而定金是不能退的。
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,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。商品房交易中,买家履行合同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;若买家不履行合同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卖家不履行合同的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
若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,又约定定金的,一方违约时,双方可以选着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。
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,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,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,并不具备担保性质。商品房交易中,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,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;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,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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